公告日期:2026-03-27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奥赛图”)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晓燕,女,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学历。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北京财政学校
教师;199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中洲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及合伙人;2006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合伙人;
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审核委员;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百奥赛图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经自查,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在2025年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任何其他权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会2次,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东会情
独立非执
况
行董事姓
应出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名 缺席 出席次
席次 出席 式出席次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席会议
梁晓燕 10 10 10 0 0 否 2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对2025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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