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3 18:21:41 股吧网页版
华纳药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调整及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调整

及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调整及延期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3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82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427.00 万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6,861.5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5,565.4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划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项目状态
金额

1 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 2,900.06 2,656.24 已结项

期)续建

2 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 6,567.09 5,989.75 已结项

期)续建

3 年产 30 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 22,999.04 16,807.54 已结项

4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928.03 2,883.63 已结项

5 药物研发项目 30,171.25 13,063.41 未结项

合计 65,565.48 41,400.57

注 1:2022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14.26 万元。公司将“年产 1000 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 272.16 万元全部转入基本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1)将“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由 9,428.03 万元调减至 2,928.03 万元,并将项目建设期由二年延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