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瑞可达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2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
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
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现场检查、资料检查
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
5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员,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
6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 间,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
的各项承诺 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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