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9:02:20 股吧网页版
沐曦股份:沐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 http://www.cnstock.com ;中证网:
http://www.cs.com.cn ; 证 券 时 报 网 : http://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https://cn.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沐曦股份

(二)扩位简称:沐曦股份

(三)股票代码:688802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0,100,000 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0,100,000 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投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科创成长层》,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沐曦股份尚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普通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交易的,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首次参与交易前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限售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限售期为 24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部分比例限售期为
6 个月或 9 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1,813.8973 万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 4.5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
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58.25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T-3 日股票收 市值 2024 年营业 对应市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盘价 (亿元) 收入 率(倍)
(元/股) (亿元)

688256.SH 寒武纪 1,328.73 5,603.06 11.74 477.07

688041.SH 海光信息 212.58 4,941.08 91.62 53.93

300474.SZ 景嘉微 72.2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