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
全体董事,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
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维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上证发〔2025〕60 号)(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69 号)(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
略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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