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信超导”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477 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92.00 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38.40 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38.40 万股,占发行总量的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347.55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1,006.05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合计 3,353.6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58 元/股。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T 日)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健信超导”A 股 1,006.05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
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18.58 元/股与获配数
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16:00
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5 年 12 月 17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
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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