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贺超)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贺超,198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2018 年 7 月至今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2023 年 6 月
至今任德扬智能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昆山汉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13 13 0 0 0 4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9 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进展以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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