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信超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负责健信超导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 年度,广发证券对健信超导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人已与健信超导签订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保荐暨承销协议,该协议
2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备案。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等方式,对健信超导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5 年度,健信超导未发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
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2025 年度,健信超导无违
5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
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况。
保荐人督导健信超导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6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人督导健信超导依照
7 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保荐人督导健信超导严格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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