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8
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收悉,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优迅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落实,现对《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修改
楷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引用
问题 关于股份支付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内的员工股权激励情况
(一)股权激励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共两次,其中:2022 年 12 月的第一次员
工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股权激励”)为一次性授予股票,无服务期约定;2024 年 2 月的第二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2024年股权激励”),同样为一次性授予,但存在服务期锁定约定,两次员工股权激励的授予、行权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员工持股平台 授予日 服务期条款 股份支付确认方式
第一次 优迅管理 2022.12 未设置服务期 一次性确认
股权激励
自合伙人入伙之日起至优迅
股份上市后的五年为锁定期, 在等待期内分摊确
芯优迅 2024.02 上市满3年解锁30%、上市满4 认
年解锁30%、上市满5年解锁
第二次 40%
股权激励 自合伙人入伙之日起至优迅
股份上市后的五年为锁定期, 在等待期内分摊确
芯聚才 2024.02 上市满3年解锁30%、上市满4 认
年解锁30%、上市满5年解锁
40%
(二)股权激励的背景
1、第一次股权激励
2022 年 12 月,公司通过优迅管理平台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参与员工主要
为公司认定其做出突出贡献的核心员工。
优迅管理共有 24 名合伙人,除张莉已离职外,其余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
具体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任职情况
(万元)
1 柯腾隆 普通合伙人 43.39 8.25% 总经理
2 柯炳粦 有限合伙人 56.54 10.75% 董事长
3 林永辉 有限合伙人 49.96 9.50% 副总经理
4 刘伯坤 有限合伙人 48.65 9.25%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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