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优迅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9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 51.6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3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768.83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厦门优
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63 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1 下一代接入网及高速数据中心电 46,780.65 46,780.65
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2 车载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6,908.47 16,908.47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3 800G 及以上光通信电芯片与硅光 17,217.38 17,217.38
组件研发项目
合计 80,906.50 80,906.5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 11,862.34 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2、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进口设备付外币,因公司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设备业务,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币方式支付款项。为降低财务成本,如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外币购买进口设备,公司通常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自有资金存款账户先行支付。同时进口增值税等税费需通过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因此募投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款项及相关进口税费均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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