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家兴 联系方式:010-8515636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大厦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宇辰 联系方式:010-6560835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大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强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238.9882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5.09 元,募集资金总额 275,605.5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959.33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2,646.18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协助和督促强一股份
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 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
1 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 制,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强一股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份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核心技术人员已知晓其在本规则下的各项
义务。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督促强一股份充
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 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
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必需的信息,强一股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2 公平。 完整、及时、公平。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 对强一股份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
息披露内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 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
解性。 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强一股份实际控制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 或者协助强一股份隐瞒重要信息。
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强一股份、实际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 控制人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
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 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
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 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
行充分信息披露。 披露。
3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
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