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作为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方新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运用自身专长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方新军先生,男,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位。历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等职位。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兼任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独立董事 况
姓名 应参加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实际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方新军 8 8 0 0 否 4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判断。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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