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维”“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并已聘请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目录......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名称......3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4
四、本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4
五、本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7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8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8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8
三、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8
第四节 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0
一、本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10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0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0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1
六、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做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事项的核查
意见......13
七、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14
八、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及结论......17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17
十、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17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情况......26
十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国投证券指定陈毅浩、唐斌为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指定龙云飞为项目协办人;指定王琰、郭翔宇、张怡婷、李欣、姬烨超、姚垚、高洋、李晓杰、王定杨为项目组成员。(一)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主要执业情况
陈毅浩,保荐代表人,国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副总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先后参与鸣志电器(603728)、中洲特材(300963)、新疆钵施然等多个 IPO 项目;参与英特集团(000411)、国栋建设(600321)、乐金健康(300247)等上市公司收购项目收购方财务顾问项目;参与滨海能源(000695)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工作。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记录良好。
唐斌,保荐代表人,国投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曾先后负责或参与微创光电(430198)精选层公开发行股票、天振股份(301356)创业板 IPO、寒武纪(688256)科创板上市(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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