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树志
作为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谢树志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
级会计师职称。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安徽省巢湖财政学校教师;1994
年 8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安徽省财政学校教师;2000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
任安徽大学教师;2014 年 2 月至今,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合伙人;
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
今,任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安徽菱
湖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11 月至今,任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
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姓名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
未亲自参加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议
谢树志 9 9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细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就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