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3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5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8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6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30 -
第三节 董事会......- 34 -
第四节 专门委员会......- 38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1 -
第一节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42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3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3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6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7 -
第八章 通知......- 48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9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0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3 -
第十一章 附则......- 53 -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8MA2AYTK281)。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00 万股,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
称“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7 号 3 幢 495 室。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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