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殿波
作为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阮殿波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
和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清华大学机械系/
精密仪器系教师;200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集盛星泰(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首席技术官;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7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台州闪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7 月至今,
任宁波二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先进储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院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泓明嘉诚科技(宁波)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银贮(阜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池州银
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
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阮殿波 9 9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细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年度审计期间根据审计阶段进程及重点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深度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通过现场交流以及电话、线上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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