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董月英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在任期间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律专业。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
名 东会情
况
应出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次
席次 出席 式出席次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议
董月英 6 6 4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审议
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 2025/03/17 1、《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 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全
员会2025年第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 体回
一次会议 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避表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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