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公司代码:688819 公司简称:天能股份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杨建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敏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敏翔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972,100,000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41,99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3,421,900.5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 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928,838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2,785.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58,544,686.2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10%。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2
第五节 重要事项......8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13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118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19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天能股份、公司、本公 指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天能控股 指 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能投资 指 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之一
长兴鸿昊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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