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5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44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建投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国元证券、华泰联合、招商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668,808.8608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69,130.160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中金公司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科创板跟投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4)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约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90 元/股(不含 8.9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90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低于 23,000万股(不含 23,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90 元/股,申购数量为 23,000万股的,且申购
时间均为 2026 年 7月 13 日 14:46:23:135 的配售对象,按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
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23 个配售对象。以上共计剔除 515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823,14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128,117,920 万股的 2.984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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