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0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344 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及中信建投以下合称“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海通、国元证券、华泰联合、招商证券以下合称为“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 668,808.8608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69,130.1608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4,404.4304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中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66,706.4720 万股,约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4.93%,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 21.67%。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为 167,697.9584 万股,其中 167,697.9500 万股回拨至网上发行、不足 500 股的部分即 0.0084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67,523.5888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53.28%,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4.41%。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34,578.8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46.72%;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34,900.1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5.59%。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6 元/股。根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00,321.3000 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
根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发行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243.93 倍,超过 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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