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24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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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发行人”)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站(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长鑫科技
(二)扩位简称:长鑫科技
(三)股票代码:688825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688,088.6077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为 6,788,409.9077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668,808.8608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为 769,130.1608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
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不等,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
股份数量的 70%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6,688,088.6077 万股(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450,303.8971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7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6.6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为 8.6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8.0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8.9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
(3)313.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
(4)98.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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