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九号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人,
实到独立董事 2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授予价格 24.50 元/份,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777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707.7792万份存托凭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德宏、许单单
2026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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