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4 18:50:21 股吧网页版
九号公司:九号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5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3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存托机构
发行 7,040,917 股 A 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合计 70,409,170
份 , 本 次 存 托 凭 证 的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8.94 元 / 份 , 合 计 人 民 币
1,333,549,679.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2,693,682.58 元后,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855,997.22 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 005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投项目及使用进展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截至 2025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年 6 月 30
日投入进度

1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100%

2 年产 8 万台非公路休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100%

闲车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8,996,700.00 245,586,040.57 91%

4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 134,960,000.00 116,208,067.71 86%

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36,899,297.22 122,807,424.99 90%

合计 1,240,855,997.22 1,184,601,533.27 95%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额 13,496.00 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1,620.8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

额 1,875.19 万元。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

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

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

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