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1,740 份;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132,760 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2,121,583 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1,583,065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应存托凭证 318,237 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