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0768 证券简称:耀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辞职、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辞任、
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二条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设立时的发起人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设立时的发起人为冯鹏、洪向东、冯金星、米有为、于 为冯鹏、洪向东、冯金星、米有为、于忠胜、冯勇、郭晓春、周薇、杨光、赵 忠胜、冯勇、郭晓春、周薇、杨光、赵
勇 10 名自然人。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 勇 10 名自然人。公司在济南高新技术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 主管部门(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主管部门(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批准的其他方式。
统)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 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 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
权: 权: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