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0770 证券简称:牛商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牛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 监事会或者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签署一份或者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监事会有权向 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董事 面形式提出。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
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 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
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
议后 10 日内未做出反馈的,上述股东可以
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
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到提议后 5 日内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临时股
东大会并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
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
于 10%。
(三)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的,挂牌公司董事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四)监事会或者股东依法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产生的必要费用由挂牌公司承担。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持有或者合并持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 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之五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
案。(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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