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830771 证券简称:华灿电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16 日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华灿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江苏华灿电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外部中介机构,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公司年报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而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范围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2、符合第五条(一)至(四)项所列标准的重大差错事项;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或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其他或有事项;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2、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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