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0775 证券简称:吉华材料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775 吉华材料 2021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周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 175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21]4460 号)。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审议及其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1]4460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
利润为 20,485,650.86 元,盈余公积为 8,279,584.20 元,未分配利润为46,761,057.77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94,980,911.02 元。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为: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4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共派发现金红利 10,032,000 元,剩余可供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八)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向关联方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金额为 96 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的租赁条款中包括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故公司 2021 年度与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的租赁事项中,将把厂房及办公场所租赁相关的水电等费用一并支付给关联方,通过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水电等费用,将根据安装的分表计量公司使用的水电,并以水电公司结算的价格支付费用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向关联方杭州吉华进出口有限公司采购原料,采购金额累计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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