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0776 证券简称:帕特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目前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宇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15
姓名或名称:祁雅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孙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政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参股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蓝田公司”)合同
纠纷一案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经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做出(2018)鲁 0212 民初
4362 号民事判决,判令新疆蓝田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0631785 元及违约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判决生效后,原告申
请强制执行,因新疆蓝田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崂山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裁定终本,原告至今未能通过执行收到任何判决款项。
2022 年 6 月 21 日,新疆蓝田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其公司四位股东蓝田
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祁雅玥、孙牧至今未进行清算。因四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及时开展清算工作,导致新疆蓝田公司目前仍有巨额到期外债未能得到清偿,对原告合法债权的实现造成严重影响。另外,大股东蓝田投资有限公司至今仍然失联,公司会计账簿丢失。因四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新疆蓝田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从而无法进行清算,应对新疆蓝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求四股东对新疆蓝田公司在(2018)鲁 0212 民初 4362 号民事判决中的全部
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5
(一)诉讼裁判情况
裁定冻结被告蓝田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祁雅玥、孙牧银行存款人民币 16000000 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积极协调沟通。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裁定书》(2025)鲁 0212 民初 10723 号
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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