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4
公告编号:2019-061
证券代码:830777 证券简称:金达莱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定于2019年6月25日在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9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内容
2019年6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廖志民先生提交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案内容如下:
《关于为会昌金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会昌金岚水务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新建支行申请授信1400万元。本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限额168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并签署上述事项的有关法律文件。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公告编号:2019-061
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廖志民先生提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符合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廖志民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会议审议事项调整为:
1、审议《关于注销江西鄱阳湖污水治理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会昌金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0日发布的《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审核意见》;
(二)《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公告编号:2019-061
附件1: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____________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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