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0783 证券简称:广源精密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聊城广源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聊城广源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聊城广源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8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证监会公告[2013]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联系,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
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平等、坦诚的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四)高效互动原则:公司与投资者实行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或其他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畅顺的沟通;
(五)诚实守信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所有信息;公司应当适当投入,建设必备的信息交流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拓展沟通渠道。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经营方针等;
(二)公司法定披露信息及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的信息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四)企业文化;
(五)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六)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将充分考虑股东合法权益,并建立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
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应当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不对本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公开作出预期或承诺。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相关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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