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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3 16:00:40 股吧网页版
ST华源股: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3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0786 证券简称:ST 华源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1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4]169 号),决定内容如下:

公司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止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31 日
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
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劵简称变更为“摘牌源设”。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

公告编号:2024-028

益。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劵商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顾建明

联系电话:0519-88152206

邮箱:932795160@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阳城商务中心 7 楼
(二)劵商联系人:鲁郭民

联系电话:15310869467

邮箱:luguomin@swhysc.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3 楼

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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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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