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0
国金证券
关于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金证券作为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债务违约 是
2 其他 因债务违约引发的诉讼事件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2 年 7 月 14 日,ST 创新科收到了东阿县人民法院递送的应诉通知书,
具体情况如下:
1、本金 898.79 万元的借款事项
原告: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1: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2: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3:孙明广
被告 4:韩玉兰
被告 5:杜茂福
被告 6:麻召霞
被告 7:陶万锋
被告 8:孙明会
被告 9:姜宗成
被告 10:吕长凤
2019 年 4 月 30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
(东阿农商行)流借字 2019 年第 0307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499.7 万元,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与原告签订(东阿农商行)抵字 2019 年第03073 号《抵押合同》;同日,被告杜茂福、麻召霞、孙明广、韩玉兰、陶万锋、孙明会与原告签订了东阿农商行保字 2019 年 003073-2、03073-3 号《保证合
同》,2019 年 5 月 22 日被告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东
阿农商行保字 2019 年第 03073 号《保证合同》。合同签订后,东阿农商行履行了放款义务,但借款到期后,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归还借款本金 4,996,939.81 元及全部利息。被告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杜茂福、麻召霞、孙明广、韩玉兰、陶万锋、孙明会为此笔贷款保证人。
2020 年 11 月 24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
(东阿农商行)流借字 2020 年第 0341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99.4 万元,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同日,被告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东阿农商行保字 2020 年第 03411 号《保证合同》,被告杜茂福、麻召霞、孙明广、韩玉兰、姜宗成、吕长凤分别与原告签订了东阿农商行保字2020 年 03411-1、03411-2 号《保证合同》。合同签订后,东阿农商行履行了放款义务,但是借款到期后,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被告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杜茂福、麻召霞、孙明广、韩玉兰、姜宗成、吕长凤为此笔贷款保证人。
2020 年 11 月 24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
(东阿农商行)流借字 2020 年第 0341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 299.7
万元,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与原告签订(东阿农商行)抵字 2020 年第 03410号《抵押合同》;同日,被告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东阿农商行保字 2020 年第 03410 号《保证合同》,被告杜茂福、麻召霞、孙明广、韩玉兰、姜宗成、吕长凤分别与原告签订了东阿农商行保字 2020 年 03410-1、03410-2 号《保证合同》。合同签订后,东阿农商行履行了放款义务,但借款到期后,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被告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杜茂福、麻召霞、孙明广、韩玉兰、姜宗成、吕长凤为此笔贷款保证人。
2、本金 599.4 万元的借款事项
原告: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1: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2:东阿县昌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3:孙明广
被告 4:韩玉兰
被告 5:杜茂福
被告 6:麻召霞
被告 7:姜宗成
被告 8:吕长凤
2020 年 11 月 24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了
(东阿农商行)流借字(2020 年第 03409 号《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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