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8-01 15:40:24 股吧网页版
ST创新科:涉及诉讼进展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01



公告编号:2022-045

证券代码:830792 证券简称:ST 创新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7 月 14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7 月 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东阿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姜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侯召强、-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孙明广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杜茂福、-

姓名或名称:山东东阿绿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秦国旗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彤彤、山东荣法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孙明广

姓名或名称:韩玉兰

姓名或名称:杜茂福

姓名或名称:麻召霞

姓名或名称:陶万锋

公告编号:2022-045

姓名或名称:孙明会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创新腐植酸公司辩称:借款属实,使用人为创新腐植酸公司,其他都是担保人,公司愿意承担还款责任,希望不要追究担保人责任。

杜茂福辩称:担保属实,其他同创新腐植酸公司。

绿佳食品开发公司辩称:原告从未向担保人送达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也并未告知该借款合同的利息、罚息等计算方式及各项费用如何承担,并且从未向答辩人提示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物的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涉案合同系原告提供的格式文本,对明显不利于答辩人的条款,原告不能举证已充分明确告知的前提下对保证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保证人要求对物的担保不能清偿部分承担本金的保证责任,请法庭驳回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其他保证责任的诉求。

孙明广、陶万锋、韩玉兰、麻召霞、孙明会均未提供答辩意见。

(六)案件进展情况: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8 日作出民事裁定(2022)鲁 1524

民初 1563 号,裁定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鲁 1524

公告编号:2022-045

民初 1563 号,判决情况详见下述内容。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收到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在 2022 年 7 月 27 日作出的

(2022)鲁 1524 民初 15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一、原告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编号为 2019-03161 的房屋建筑物抵押清单上列明)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