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830794 证券简称:奥派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奥派信息产业股份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均修改为“股东会”,其他条款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表人。 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由公 记存管。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供股东查阅。 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供股东查阅。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有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资、担保、补偿或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帮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任
助。 何帮助。
第三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 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 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
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 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
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 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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