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6-24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2303室)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主办券商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零一五年五月
目录
释义......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3
二、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7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10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0
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1
释义
本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易之景和 指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利汉森 指 北京德利汉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指 (试行)》
《股票发行方案》 指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兴业证券、主办券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 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数量
公司本次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成功发行股票6,0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6,000,000元人民币。
(二)发行价格以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
根据公司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71,079.71元,折合每股净资产为0.9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144.6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0.07元。
本次定价依据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公司现有股东曹越、北京德利汉森参与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其余5名现有股东均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应承诺书。
(四)发行对象情况及认购股份数量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的现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不少于两家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具体实际发行情况如下:
1、现有股东认购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中,公司现有股东实际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认购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方式
1 北京德利汉森 250 250 货币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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