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0797 证券简称:易之景和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曹越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1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审核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董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半年报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并编制 2019 年 1-6 月财务报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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