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0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4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98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3,98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98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98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98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98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45,397.01元,净利润为-668,745.50元,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98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
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98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汉商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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