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3
第一节 序言 ...... 4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 5
一、财务顾问承诺......5
二、财务顾问声明......5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 7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7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7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经济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7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13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13
六、收购人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14
七、本次收购所履行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15
八、收购人对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5
九、收购人提出的后续计划及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5
十、收购标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补偿安排 ......16
十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收购人与被
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
或者默契 ......16
十二、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6
十三、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17
十四、第三方聘请情况说明 ......17
十五、财务顾问意见 ......17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众公司、挂牌公司、被收购 指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收购人、亚锦科技
收购人、安孚能源 指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安孚科技 指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指 安孚能源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
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
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 指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书
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收购人财务顾问、本财务顾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华安证券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特别说明:本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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