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16
公告编号: 20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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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0807 证券简称: 恒瑞能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与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于江苏南京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濉溪县刘桥镇周口村姜洼 20MW 农
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濉溪县刘桥镇周口村谷东 20MW 农光互
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
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现与该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承包
合同,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40MW,合同总价为 6,600 万元。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无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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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需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濉溪县永瑞现代
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淮北市濉溪县刘桥镇镇
政府西楼 101 室
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 陆云海
(二)关联关系
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
币,本公司出资 3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30%,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出资 7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70%。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 40MW 光伏电
站工程承包合同,成交金额为 6,600 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预付款
30%,剩余款项在工程进程中分批分款,合同生效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期。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按照目前市场价格定价。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濉溪县永瑞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瑞公司”)
为本公司与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旨在承接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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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永瑞公司主要定位于光伏电站投
资,并不具备光伏电站建设的资质和能力,而本公司在多年的经营
过程中,具备丰富的电站建设经验,故而永瑞公司在承接到濉溪县
刘桥镇周口村姜洼 20MW 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濉溪县刘
桥镇周口村谷东 20MW 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后,与本公司
签订了《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定价根据市场定价最
终确定,公允合理。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订对我们公司的光伏电站建设、品牌影响力以及公
司业绩都会产生积极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两份《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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