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16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简称:恒瑞能源 证券代码:830807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业务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1、2020 年 1 月 5 日,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何岭、新安、付家、旭阳 60 兆瓦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园区、110KV升压站及围栏施工合同,合同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5,198.10 万元。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2、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科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40MWp 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和抚州市临川区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MWp 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3、承包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4、分包人: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工程内容:光伏园区、110KV 升压站及围栏施工工程。
6、工程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荣山镇境内
7、合同金额:伍仟壹佰玖拾捌万壹仟元整(¥5,198.10 万元)
二、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公告编号:2020-004
3、上述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备查文件
1、《光伏园区及 110KV 升压站施工合同》;
2、《光伏园区围栏施工合同》。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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