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2
证券代码:830807 证券简称:恒瑞能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恒瑞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或提交证券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协商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
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解决。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 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 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 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 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议;(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 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30%的事项;(十四)审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四)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 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上述股东
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
事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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