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830810 证券简称:广东羚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闫明诚、刘洪波、卢志国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刘洪波(专业技术方向),男,1958 年生,工学博士、湖南大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主要从事炭石墨材料的基础理论研究 与应用技术开发。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炭石墨材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 国金属学会炭素材料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石墨产业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湖南省石墨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
2、闫明诚(法律方向),男,1980 年生,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经济法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 士(民商法方向)。历任华林证券有限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常 年法律顾问,多次代理中信资本、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山证券等金融机构 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
3、卢志国(财务方向),男,1973 年生,肇庆天元信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所长、主任会计师。武汉大学管理学士、法学士双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有长达 20 年的审计财务工作经验,在企 业并购重组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系肇庆市经信局、肇庆市科技局专家库成员。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独立董事闫明
诚、刘洪波、卢志国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会次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闫明诚 5 5 0 0 否 4
刘洪波 5 5 0 0 否 4
卢志国 5 5 0 0 否 4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内控合规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对需进行表决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闫明诚、刘洪波、卢志国对公司 2025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4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5 年 4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同意
月 14 日 第二十五次会 配方案的议案》
议 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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