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05
公告编号:2020-107
证券代码:830815 证券简称:蓝山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及涉及诉前保全案件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查询,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北京中经
赛博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澍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起被出
具限制消费令,涉及案件共三起。前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现经主办券商督促,公司现对前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11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106)。
经查询,子公司北京中经赛博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涉及一起
诉前保全案件。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现经主办券商督促,
公司现对前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发子公司涉及诉前保全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
公司对补发上述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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