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06
公告编号:2020-109
证券代码:830815 证券简称:蓝山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二次问询函》(问询函【2020】第 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山科技)董事会:
针对你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回复的我部问询事项,我部认真阅读你公司
回复并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对外借款
你公司在回复中提到,除前期已披露的三起涉诉事项外,公司存在一起新诉讼,原告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被告为你公司、谭澍、Zhao Ruimei、北京蓝山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 11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
令的公告》披露,执行申请人分别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北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外支行。
你公司半年报披露,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保证借款余额共计 2.15
亿元,其中:(1)你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贷款余额 5,000 万元,由谭澍、北京蓝山通达商贸有限公司、Zhao Ruimei 提供保证担保,由北京蓝山通达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2)子公司北京中经赛博科技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贷款余额 3,000 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3)你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公告编号:2020-109
行贷款余额 3,300 万元,其中 3,000 万由北京北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4)未见你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外支行申请借款的内容。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新诉讼事项是否与你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的贷款相关;
(2)逐笔说明上述2.15亿元保证借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是否已经逾期、是否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
(3)说明你公司是否曾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外支行借款,如有,请说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是否已经逾期等具体情况;
(4)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借款(包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事项,如有,请说明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是否已经逾期等具体情况。
2、关于涉诉等事项
你公司在回复中提到,对于被列为被执行人,子公司被诉前财产保全,公司、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事项,公司尚未获取相关法律文书或资料,公司目前正在核查相关情况。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事项与你公司担保借款是否存在关联性;
(2)说明你公司是否已主动向法院或银行了解情况、索取法律文书等相关资料,说明目前已采取的核查措施。
3、关于董事、监事离职
根据你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监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收到监事陈曼曼
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之后,监事陈海、张佃军陆续递交辞职报告,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一定影响。董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收到董事喻胜祥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之后,董事 Zhao Ruimei、鲁德华陆续递交辞职报告,对你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或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公告编号:2020-109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或监事就任前,原董事或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或监事职务。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 3 名董事、3 名监事目前是否依法继续履职,是否勤勉尽
责。
4、关于主要业务停顿
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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