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合建卡特”)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合建卡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财通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财通证券委派徐正兴、李俊、刘双任、周志星、杨伟朝、陈雪菁、秦琳博、周舟、吴娇姣、刘博伟、黄佳慧、蔡煜组成辅导小组,其中保荐代表人徐正兴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在本次辅导期内,财通证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培训、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网络查询、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中介机构就各自的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协调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合建卡特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及时间安排。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辅导计划得到严格执行,辅导效果良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财通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合建卡特进行全方位的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辅导机构通过对公司管理层及主要股东访谈,结合实地观察公司主要生产管理流程,对辅导对象生产工艺、主要经营模式、内控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资料、三会文件、业务合同、财务报表和账簿等资料,辅导机构对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通过专题讨论会的形式,与管理层、中介机构就重点问题形成解决方案,并督促辅导对象推进落实。
2、财通证券会同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部决策和控制流程,形成有效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约束和激励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3、安排接受辅导人员持续学习《公司法》《证券法》等内容,使接受辅导的人员了解并掌握公司上市申请及审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上市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等主要内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次辅导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通过参与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等方式,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充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基础上,辅导机构重点关注了公司日常经营、三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等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就上述事项与企业及中介机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会计师、律师进行了多次专题磋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方案,并督促公司切实落实。(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随着辅导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小组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对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针对性培训,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合法合规经营。
2、关于发行人内控规范制度建设及执行
本辅导期内,发行人内控规范程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按照辅导小组要求有序推进内控规范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相关规范事项。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督促公司切实执行相关内控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将继续由徐正兴、李俊、刘双任、周志星、杨伟朝、陈雪菁、秦琳博、周舟、吴娇姣、刘博伟、黄佳慧、蔡煜 12 人进行。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财通证券将继续推进全面尽职调查,持续跟踪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通过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座谈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协助并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控体系,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