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30818 证券简称:巨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会计准则等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编制及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规划,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6 年度业
务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贷款额度预计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理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贷款额度预计及贷款办理相关授权事项符合公司 2026 年度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2026 年度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对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4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内容真实,
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履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没有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 2026 年度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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