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22 17:49:00 股吧网页版
ST致生: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2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0819 证券简称:ST 致生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1-015。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6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6.93%股份的股东迟峰、张昕书面提
交的《关于申请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的议案》、《关于罢免卜巩岸董事职务的议案》,提请在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本函件出具之日,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迟峰、张昕共合计持有公司 6.93%的股份,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的有关规定。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现任董事迟峰、张昕向公司董事长书面发出《致生联发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关于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函》,提议在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立即启动新创迪克破产程序的议案,函件具体内容如下:

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置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议案,并

公告编号:2021-019

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置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议案,议案具体内容为:鉴于公司作为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创迪克”)债权人,同时新创迪克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尚未偿还公司全部债务,且涉及多个债务纠纷,为最大限度减少公司债权损失,保证公司作为新创迪克债权人的有关利益,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对新创迪克进行包括破产清算在内的一切维护本公司权益的处置,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新创迪克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提交及接收相关法律文书等。

截至前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至今,新创迪克仍未能偿还公司债务,现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立即启动新创迪克破产程序的议案。具体提案内容说明如下:
议题:关于申请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的议案

议案内容:立即启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新创迪克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提交及接收相关法律文书等事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长仍未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亦未向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作出书面回复,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认为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已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未能勤勉尽责。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迟峰、张昕不得己以股东身份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股东迟峰、张昕现提议在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举行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申请北京新创迪克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破产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目前新创迪克已资不抵债,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启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新创迪克提出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