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0824 证券简称:华虹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 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福州 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下简称“本章程”)。
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
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 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 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工商行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41681456J。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25 年。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束力。
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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