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0827 证券简称:世优电气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第【1】条 为维护湖南世优电气 第【1】条 为维护湖南世优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全国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规则》(简称“《治理规则》 ”)、《非 司治理规则》(简称“《治理规则》”)、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
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8】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8】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21】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21】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22】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22】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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